六部监门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置,掌尚书省六部门钥,选文臣升朝官有才力者充任,由吏部奏差。序位、请给依寺、监丞,六部郎官有阙得兼之。
官名。南宋绍兴二年(公元1132年)置,掌司门钥。选升朝文臣有才力者充任。序位、请给与寺丞、监丞相同,郎官有缺时并得兼任郎官之职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年(1132)置,掌尚书省六部门钥,选文臣升朝官有才力者充任,由吏部奏差。序位、请给依寺、监丞,六部郎官有阙得兼之。
官名。南宋绍兴二年(公元1132年)置,掌司门钥。选升朝文臣有才力者充任。序位、请给与寺丞、监丞相同,郎官有缺时并得兼任郎官之职。
京师分区警察署的派出机构。北洋政府设置,根据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十二月公布的《设置派出所规程》,派出所采取两种组织形式:一种是各区署就所辖区域划分若干段,每段于守望地设立的派出所,统称为“各段巡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和洪传》:“ (洪) 复从帝平齐,进位上仪同,赐爵北平侯,邑八百户,拜左勋曹下大夫”。正四命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十七年 (1374) 置大使一人,正九品。二十八年改置大使一人,正五品,左、右副使各一人,从五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总理、佥书、掌司、写字、监工无定员。掌宫内食用
宋朝签书判官厅公事省称。官名。签判是“签书判官厅公事”的简称,掌诸案文移事务。宋朝,在各州府选派京官充任判官时称签书判官厅公事,简称签判。宋代高承《事物纪原六·签判》:“宋朝之制,诸州府幕官大藩镇以京
官署名。元朝设于世祖至元十二年(1275),隶诸色人匠总管府。仁宗延祐三年 (1316) 改为提举司。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,属太常寺。德宗贞元七年 (791) 置礼院直二人,九年置礼院修撰、检讨各一人。掌教礼仪,事许专达。五代沿置,掌郊庙之制,检讨礼仪故事。宋初设判院,掌礼仪之事。仁宗天圣元年(1023)
官名,汉置,为灵台属吏,掌候日月星气,参看“灵台”条。官名。汉置,属灵台。见“灵台丞”。
官名。民国北京政府时期设此官,为特殊区域中的军事长官,以将官充任,由大总统选择任命。在无都督的省份,直属中央,有节制全省军队之权;在有都督的省分,则有节制该管区域内军队之权,但应随时商承都督,并呈报中
即“假版官”与“试衔”。
官名,即小吏。郡县官府诸曹地位卑微的职吏,指秩百石以下的斗食佐史之属。官名,为曹中办事官吏,位在曹史之下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:“望之多使守史自给车马,之杜陵护视家事。少史冠法冠,为妻先引,又使卖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