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台寺
官署名,为御史台的别称。《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:“后汉以来,谓之御史台,亦谓之兰台寺。”
官署名,为御史台的别称。《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:“后汉以来,谓之御史台,亦谓之兰台寺。”
官名。据《晋书·职官志》所载,东汉有中都官曹尚书,“主水火盗贼事”,与《通典》所记东汉时二千石曹尚书的职掌相重复,不知所记孰是。参见“二千石曹”。
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。《资治通鉴·唐纪十二》记贞观十五年(公元641年)遣职方郎中陈大德使高丽,大德出使还,因侦察所及向太宗议及征辽东及高丽之事。
文散官名。明置。文官正五品,初授。官名。金朝设此官,为文职正六品封阶,上称奉政大夫,下称奉议大夫。元代升为正五品。明朝正五品初授为奉议大夫,升授为奉政大夫。清朝沿用明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文官九品》、
官名,凡指廪牺令、丞、尉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)。《后汉书·孝和帝纪》:“(十年)九月庚戌,复置廪牺官。”
①官名。殷周置。武官。掌戍边及征伐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二七九七二片:“其乎(呼)戍御羌方”。《询簋铭》:“成周走亚、戍。”②地方军事行政机构。南北朝置,多设于边境军事要地。以戍主为长官,下设戍副、戍将、
即“奉天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二年(1103)置于各路。掌一路州县学政,巡视所部学校,考察师儒,审批州军贡士以上奏于朝廷。每路选监司二人为提举学事。宣和三年(1121)罢。南宋高宗时复置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一路州
官名。西汉置。昭帝元凤三年(前78),辽东乌桓起事,以中郎将范明友为此,率骑击之,因须度辽水,故以为官号。宣帝时罢。东汉明帝永平八年(后65),为防止南、北匈奴交通,乃置度辽营兵,以中郎将吴棠行度辽将
官署名,民国置,为一省最高警务机关,直属省政府,掌理全省警察事务。设处长一人,总理处务并指挥、监督所属职员及全省各警察机关。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一月二十三日公布《各省区警务处组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。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(1278),置司静江路(今广西桂林),监治静江、南宁、梧州、浔州、柳州等路,简称广西按察司。设使、副使等,隶江南行台。二十年,改为广西海北道提刑按察司。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