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卫令
官名。晋朝王国属官,掌府第警卫。南朝沿置。梁依王国等级不同,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不等。北魏皇子王国置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九品上。北齐皇子王国、诸王国俱置,皇子王国品同北魏。
官名。晋朝王国属官,掌府第警卫。南朝沿置。梁依王国等级不同,自流外五班至流外一班不等。北魏皇子王国置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从九品上。北齐皇子王国、诸王国俱置,皇子王国品同北魏。
官名,也简称酒官,汉置,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(昭帝问民所疾苦)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。”
官名。东汉太常所属有赞飨,西汉无考,可能是东汉时所置,秩六百石。赞是佐的意思;飨同亨,也就是烹。赞飧的职掌可能是佐助太常掌理祭祀宗庙、天地时所用牺牲等祭物的烹制之事。
官名,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,以宦官任中准使,掌平物价,贱时买进,贵时卖出。见《文献通考·职官十·平准署》。
古代官府分曹办公,即分职办公,犹如今之官府分厅、局、科、室办公,这“曹”,就类似今天的厅、局、科、室。《后汉书·儒林传·张玄》:“玄初为县丞,尝以职事对府,不知官曹处,吏白门下责之。”《唐会要·内外官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掌勾销、校核盐铁、度支、户部三部公事簿帐,以判开拆司官兼管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职事归比部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勾校三部公事簿帐。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清代科举之制,凡生员参加科试、录科未取,或未参加科试录科者,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,称为录遗,意为录取遗才,及格才可以参加乡试。清代录遗考试一切从宽,几乎没有不准考试的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一人,正八品。详见“殿庭仪礼司左司副”。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员数不定,四品。
汉朝官吏秩位等级。次于中二千石,高于二千石。西汉诸侯王相秩即真二千石。据汉律,真二千石月俸二万,如以谷计,则月得百五十斛,一岁凡得千八百石。东汉半钱半谷,偶有变动。秦汉官吏俸禄等级名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