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校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黄武(222—229)中置,属中书省,由中书郎充任,故亦称中书典校、典校郎,负责审理诸官府及州郡文书,并监察群臣过失,后来发展到控制大臣案件的刑讯及处理。时亦称此为校曹、校官,因其与曹魏校事性质相似,后人所撰史书中也称作校事。会稽王孙亮建兴元年(252)诸葛恪辅政后罢。
官名,三国吴置,属中书省,由中书郎充任,故又称中书典校、典校郎。掌审核诸官府和州郡文书、监察百官过失,权势颇重,后来竟发展到控制案件的刑讯处理。因其与曹魏的校事类似,故又称之为校曹、校官,史书中也称校事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权黄武(222—229)中置,属中书省,由中书郎充任,故亦称中书典校、典校郎,负责审理诸官府及州郡文书,并监察群臣过失,后来发展到控制大臣案件的刑讯及处理。时亦称此为校曹、校官,因其与曹魏校事性质相似,后人所撰史书中也称作校事。会稽王孙亮建兴元年(252)诸葛恪辅政后罢。
官名,三国吴置,属中书省,由中书郎充任,故又称中书典校、典校郎。掌审核诸官府和州郡文书、监察百官过失,权势颇重,后来竟发展到控制案件的刑讯处理。因其与曹魏的校事类似,故又称之为校曹、校官,史书中也称校事。
官名。简称理刑司郎中。清朝理藩院理刑清吏司主官,掌司事。初设满洲、蒙古各一人; 后改设蒙古二人。
皇帝临朝的礼仪制度。汉高祖刘邦建立西汉王朝后废止秦仪法,群臣无所约束,故命叔孙通制订朝仪。通与其弟子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。高帝七年(前200) 长乐宫成,诸侯群臣依新订朝仪朝贺十月,无喧哗失礼。刘邦叹: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初设茶房三人,清茶房四人,膳房二人。康熙六十一年 (1722)增设饭房一人。雍正元年 (1723) 又增设膳房二人。初隶总领、副
官名。北魏置。统领虎贲,侍卫皇帝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五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官名,西汉置,为虎贲校尉属官,掌领轻车。参看“虎贲校尉”条。
官名。南室韦二十五部各部首领,犹酋长,死则子弟代立,嗣绝则择贤豪立。
官名。清康熙四十八年(公元1709年)在北京西直门外海淀建圆明园以赐雍亲王,雍亲王即位为雍正帝后,续有增修,包括圆明园、万春园与长春园,故又称圆明三园。主官为总管事务大臣,无固定员额。所属有郎中、主事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(977)置,后用为武臣阶官,属东班诸司使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武臣阶官,废。
官名。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。详“太医院院判”。
即“五计司”。
官名。陪侍皇帝讲读经史之官。明朝为皇帝讲读经史,除经筵仪外,另有日讲,称“小经筵”。清初沿其制,于顺治十二年(1655)选满、汉词臣八人为日讲官,定每年春、秋二季经筵之后,按日进讲,春讲到夏至日止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