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牡上士、中士
官名。“牡”指公畜。北周置典牡上士一人,正三命;典牡中士一人,正二命。掌养公马之事,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。参见“典牝上士、中士”。
官名。“牡”指公畜。北周置典牡上士一人,正三命;典牡中士一人,正二命。掌养公马之事,属夏官府驾部中大夫。参见“典牝上士、中士”。
官名。晋初凡位从公以上,其府各置西閤、东閤祭酒。《宋书·百官志上》说:“主簿、祭酒、舍人主閤内事”。东西閤祭酒,当是分主东西閤内众事之官。南齐、北齐公府亦置东西閤祭酒。北周大丞相府亦置东閤祭酒。《周书
官署名。南宋秘书省置,掌图书经籍之事。
任官资格的一种。自汉平帝时起,历代均封孔子后裔为侯或公,唐以后并以孔氏子孙为世袭曲阜县令。清制,翰林院五经博士二十六人,由圣贤后裔世袭。太常寺博士一人以衍圣公第三子承袭,掌奉圣泽书院;国子监学录二人,
官名。元至元二十九年(公元1292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五品,掌同大都尚酝局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、直长各一人。
①官署名。宋朝大理寺左断刑下属机构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置。②吏名。宋朝吏部、御史台置。指掌司法刑狱的官署。《魏书·甄琛传》:“付法司科罪。”《隋书·赵绰传》:“陛下不以臣愚暗,置在法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见。
军功爵名。秦汉设置,为二十等爵中第三级,地位在不更之下。刘劭《爵制》说:“要褭,古之名马也。驾驷马者其形似簪,故曰簪褭也。”
北洋政府总统府内部机构。设承宣官若干人,掌接待传达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。位催长下,负责催办具体事务。自九品至无品级不等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注授差遣制度之一。又称对易、对替、两易、对移。凡官员因避亲嫌,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得与其他官员换任。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。亦称对移。官员因避亲嫌或因罪被劾受轻罚者, 得与其他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