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签司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420)于各王府置,掌文书处理。九年罢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420)于各王府置,掌文书处理。九年罢。
流外官名。唐初置,检校刻漏。见“五官挈壶正”。
官名。《洪范五行传》说:“集曹供输纳”。其职任为运集谷粮以实仓廪。(1)集曹参军。南齐时有此职,见《南齐书·百官志》。(2)集曹行参军。南朝宋始置,《宋书·索虏传》记元嘉二十七年(公元450年)尹定任
功臣封号。明朝置。武臣因功封公、侯、伯爵者,如特奉圣旨,可得封。
南北朝官职制度。亦称行某州或某府事,还有行某戍或某州军事等。指以他官代行某官职权。南朝多以较低官阶代行较高官职,如以长史、司马、太守代行刺史职权等。由于当时多以年幼皇子为将军、刺史出镇诸州,以其长史为
清朝八旗世管佐领之一。全称“优异世管佐领”。凡初立佐领之人率众归诚,功在旗常,或立佐领后承管之人著有军功劳绩,得赐户口,编为佐领者,均为优异世管佐领。佐领员缺,由立佐领人和得优异佐领人之子孙世代承管。
官名。匈奴置。由单于子弟充任,统领部众,地位在左、右朔方王之下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为尚书令副贰,秩六百石。东汉为尚书台次官,职权益重,若公为之,增秩至二千石。职掌拆阅封缄章奏文书,参议政事,谏诤驳仪,监察百官。令不在,则代理其职。献帝建安四年 (后99) 分置左、右。
民国军制。军队中级军官曰校,分上校、中校、少校。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。见“校官”。
官名。金代武散官正八品上称忠勇校尉,元代为正七品升授之阶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武散官》、《元史·百官七·武散官》。武散官名。金始置,秩正八品上。元沿置,升秩为正七品。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