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膳
①官名。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员四人,从七品,属尚食局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膳之佐,协掌割烹煎和之事。宋朝沿置,为尚食属佐。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又,宋朝太子官属中曾置,存其名而未除授。②官署名。明朝东宫典膳局和王府典膳所简称。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膳”。
①官名。隋炀帝置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员四人,从七品,属尚食局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膳之佐,协掌割烹煎和之事。宋朝沿置,为尚食属佐。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又,宋朝太子官属中曾置,存其名而未除授。②官署名。明朝东宫典膳局和王府典膳所简称。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膳”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于诸津,每津各三十人,掌守护桥梁之事。
东汉诸侯名,位在侍祠侯下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三·历代王侯封爵》:“大夫其余以肺腑及公主子孙或奉坟墓也为猥诸侯。”
(1) 两汉监察区和行政区划。两汉以司隶校尉和十二州刺史监察京畿和全国郡县。其所部京师地区和十二州是监察区,亦合称十三州。东汉末改刺史为州牧,州始成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划。东汉的刺史所部的州与东汉末作为行
官名。隋文帝置礼部员外郎,为侍郎的副职。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废员外郎,增郎的员额为二人,后又减为一人,另置承务郎一人,掌同员外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年)改为礼部员外郎。
官名。东汉置,属大长秋,为中宫署令副职,员一人,秩三百石,以宦者任之。官名,汉置,由宦者担任,为令的佐官,助令掌中宫请署天子数等职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四》。
官署名。辽置,主官为上京盐铁使,属南面京官。重熙中王棠曾任此职。参见“盐铁使”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从六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官名。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下称振威副尉。宋沿唐制,品级与唐同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九
官名,汉代西域诸国多设此官,为高级将领,掌帅军作战。《汉书·西域传·温宿国》:“辅国侯、左右将、左右都尉、左右骑君、译长各二人。”
明朝道士封号。赐银币蟒玉,加太常卿、礼部尚书及宫保衔。为一时荣典、非常制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于右安门内置工部濯灵厂,委官制造火药,命大臣督理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管理火药局大臣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拣派。掌理存贮火药,别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