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
官名。 隋炀帝始置, 为宫廷女官。 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之佐。协掌廪饩薪炭之事。宋沿置, 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
官名。 隋炀帝始置, 为宫廷女官。 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。唐朝改正七品。为司之佐。协掌廪饩薪炭之事。宋沿置, 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尽归其职于宦官。
杂号将军名,三国蜀置,掌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霍峻传》:“时永昌郡夷獠特险不宾,数为寇害,乃以弋领永昌太守,率偏军讨之,遂斩其豪帅……迁监军翊军将军,领建宁太守。”
官名。明朝于各王府良医所分置,各一人,正八品,掌王府中医疗之事。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十月设置,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。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。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,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,并指定其
①尚书令、仆射别称。以居尚书省首列,故名。《晋书·职官》尚书令,“受拜则策命之,以在端右故也。”《宋书·王弘传》: “端右肃正风轨,诚副所期,岂拘常仪。”②功曹别称。以居州僚属首列,故名。《宋书·郑鲜
爵位。君主颁与臣民的一种封号等级。商周皆置。据《礼记、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、凡五等; 诸侯之上大夫卿、下大夫、上士、中士、下士、凡五等。” 战国秦置二十等爵,秦及西汉沿之。西汉
官文书名。南宋四川安抚制置司拥有军事重权,兼处置铨量、差注、类试等事,其颁发札子,称帅札。其他安抚制置司受命便宜行事,亦可颁发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详“右龙署”。
见“福晋”。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 (1407) 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,属金台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金台监”。
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阶,秩从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八品上,称司赞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