兼充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亦是减省官员方式之一。如经筵讲官,起居注官,武英殿、国史馆及修书各馆官员,皆无额设,各由翰、詹、坊、局官员以本职兼充; 翰林院掌院学士,本系专官,例由大学士,尚书、左都御史,侍郎兼摄。威远堡等六关口事务,以盛京五部侍郎兼摄。
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。乃任用官员之方法。亦是减省官员方式之一。如经筵讲官,起居注官,武英殿、国史馆及修书各馆官员,皆无额设,各由翰、詹、坊、局官员以本职兼充; 翰林院掌院学士,本系专官,例由大学士,尚书、左都御史,侍郎兼摄。威远堡等六关口事务,以盛京五部侍郎兼摄。
司门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行政院于民国二十一年(公元1932年)依照《盐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设置盐政改革委员会,掌理基于《盐法》的一切盐政兴革计划,委员长由行政院长兼任,委员除财政部长为当然委员外,均应为对
官吏名。又称牙署。辽北面官。石烈(相当于县)设,在麻普下,类似主簿。文班司设有文班牙署。官名。迈置,《辽史·国语解》说:“牙署,官名,疑即牙书,石烈官也。”参见“石烈”。
即开国之君的辅弼大臣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齐王芳传》:“冬十一月,祫祭太祖庙,始祀前所论佐命臣二十一人。”
清礼部内部机构。掌支放养廉银两。本处每年由户部领银五千两,又由山东、安徽、福建三省各解银一千两。除本部一切公用支销外,按季发放给各官,统由户部奏销。本部吏员、工役的饭银,由河南、山西两省每年解银一千两
官名。金代于中都置大兴府尹,而五京不单置尹,而于五京各置留守司,上京、东京、北京、西京、南京留守分别带会宁府、辽阳府、大定府、大同府、开封府尹兼本路兵马都总管,属官同大兴府,又有司狱官。参见“大兴府尹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 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职如民部尚书,正四品,兼掌礼部事。
清朝纂修皇帝起居注之机构,又称“起居注衙门”。隶翰林院。康熙九年(1670)设。五十七年裁,以其事归内阁。雍正元年(1723)复旧。额设日讲起居注官,满十人、汉十二人,翰林院掌院学士和詹事府詹事照例兼
官名。清初置乌什副都统,乾隆二十四年(公元1759年)改设乌什办事大臣,掌乌什回城事务,兼管赛喇木拜城。属官有协领、佐领、防御、骁骑校等。其衙署内部设有印房章京、管理粮饷官及笔帖式等。
官名。嚣即敖,莫敖原为战国时楚国卿号。秦汉之际项羽所立西楚国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