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城巡捕西分局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。简称西局,包括西城北段巡捕分局、南段巡捕分局。下设档房、文案处、发审处、支应处、图表档房、司狱科、守卫处、派差处、巡查处、各区、各段、巡捕队。
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。简称西局,包括西城北段巡捕分局、南段巡捕分局。下设档房、文案处、发审处、支应处、图表档房、司狱科、守卫处、派差处、巡查处、各区、各段、巡捕队。
官名合称,南朝梁陈皆置。此指八个带“镇”字的将军,即镇东将军、镇西将军、镇南将军、镇北将军、镇前将军、镇后将军、镇左将军、镇右将军。拟官品第二,秩中二千石。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上》。梁陈时对镇东、镇南、镇
1、自己所处的朝代。《孟子·万章下》:“位卑而言高,罪也;立乎人之本朝,而道不行,恥也。”2、汉代尊称郡守为本朝。《隶释·司隶从事郭究碑》:“本朝察孝,贡器帝庭。”
官名。隋朝始置,为太子左监门率副贰,员二人,正五品上。唐朝复置,为太子左监门率府次官,员二人,从四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左崇掖卫副率,咸亨元年(670) 复旧; 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又改
犹言臣下、臣子、百官。《后汉书·公孙述传·论》:“及其谢臣属,审废兴之命,与夫泥首衔玉者异日谈也。”
官名。见“度支使”。
官名。清朝督理河东河道之最高长官。雍正七年(1729)改原副总河设,一人。驻济宁。总督河南、山东河道,掌理黄河南下,汶水分流,运河蓄泄及支河湖港疏浚、堤防之事。九年(1731)设东河副总河一人佐之。十
官名,为公主的侍从官。见《汉官》或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宗正》“诸公主……”注。
即归第。汉朝、晋朝或称官员免官为就第。
官署合称。宋徽宗崇宁三年(1104),令开封府所辖开封、祥符两县置士、户、仪、兵、刑、工六案。大观二年(1108),令天下诸县皆仿此置六案。宣和四年(1122)大宗正司亦置。南宋又于临安府置。依案名分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