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干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中书省属吏,掌宣诏。见《宋书·何偃传》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中书省属吏,掌宣诏。见《宋书·何偃传》。
银行名。其前身为大清银行。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初改组为中国银行。次年四月,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,规定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,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,分为六十万股,每股一百元,政府先认
官署名。清末设于各省,掌军饷出入事项。
官名。辽、金、元三朝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副长官。位招讨使之下,协掌司事。明朝沿元旧称,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,武职。仅四川设一员,正六品。位次招讨使,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清初沿置
伎术官名。元制于中书省置省医三人,掌医疗之事。
官名,汉置,边郡置长史一人,俸六百石,掌兵马。西汉边郡有丞和长史,东汉建武十四年罢边郡太守丞,长史领丞职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,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州郡》。官名。秦汉之制,郡当边戍者,丞为长史。三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年间(618—626)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置一员,正四品,职如工部尚书,兼掌刑部事。
见“科钞”。
清朝专司缉捕盗贼之官员。武职。京师步军营设捕盗步军校四十人。在外省有直隶捕盗官、奉天、吉林捕盗官八十余人,由千总、把总、外委充任,分别统于总督、将军和府尹,其体为地方文职官员所辖。察哈尔地方亦设四人,
旧时对州、县官自称的谦词。表示在其治辖之下。
官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,亲卫府置,员十人,品秩同朝奉郎,掌殿庭宿卫之事。选后妃之家有服亲属及翰林学士、三衙管军官在正任观察使以上者子孙充任。五年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