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监殿守舍人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东宫属官。见《宋书·符瑞志》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东宫属官。见《宋书·符瑞志》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苻登曾任之,后迁羽林监。见《晋书·苻登载记》。武官名。南朝宋置,掌殿中宿卫。《资治通鉴·宋纪五》记元嘉十八年(公元441年)有殿上将军黄延年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守卫所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即“步军协尉”。清朝八旗步军营之属官。乾隆十九年(1754),改步军副尉设。定员满洲十人,蒙古八人,汉军八人,共二十六人,正四品。与“翼尉”等分辖八旗步军,以供京师守卫、巡警之事。武官名。清置于
官名。清置。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中的清漪园御舟事务为御船处,置统领大臣,掌管御船等事务。明年又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,八品网户催总一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御船处统领大臣》。
“右小武伯下大夫”的省称。
元代驿站的站官。设于大站,员额一至二人,以杂职人员充任,受敕,颁给俸禄。
官名。清朝太监官职之一。品衔各有不同。以七品充任者为“执守侍”衔,八品者为“侍监”衔,亦有以无品级太监充任者。宫内各处、各园、行宫、陵寝及内务府掌仪司、营造司、敬事房等机构均设,掌率所属太监承应差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器作局”。
宋朝幕职州县官统称。因由吏部铨选注授差遣,故称。宋初分两使职官、初等职官、令录、判司簿尉四等共七阶。经徽宗崇宁二年(1103)及政和六年(1116)两次改名,七阶为承直郎、儒林郎、文林郎、从事郎、从政
周制,诸侯朝见天子时,天子在王畿之内赐其封邑,以供其膳宿和斋戒沐浴之用,故称汤沐邑。汉朝皇帝、皇后、公主以及诸侯王、列侯收取赋税以供其私人奉养的封邑,亦称汤沐邑。《汉书·高帝纪》颜师古注: “凡言汤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