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管领处
官署名。参见“掌关防处”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掌关防处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太常寺,掌郊庙赞祝,祭社衣服等事,有令、丞。隋朝太常寺沿置,有令一员、丞一员,又有太祝二员;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署,而留太祝八员属太常寺。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郊庙赞祝、祭社衣服等。
即指科举。清朝对经科举考试录取者称科甲出身。又,对此种人简称为“科甲”。唐科举之制,按试题难易程度,明经有甲乙丙丁四科,进士有甲乙两科。明清时俗称进士为甲科,举人为乙科,并称科举为科甲。由科举入仕者称
武官名。南朝陈置,为前代武骑常侍的改名。参见“武骑常侍”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萨宝府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稽查守卫事宜大臣衙署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)置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,始设。职掌稽查守卫宫禁事宜。置稽查守卫事宜大臣三人,下设总办、帮办各一人,稽查章京四人,稽查委员十数人等。宣统三年(1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掌铨选人士。四品。
官名。周朝置。①管理弓弩的小吏。《仪礼·燕礼》: “君与射”,“既发,则小臣受弓以授弓人。”②制作弓弩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 “弓人为弓,取六材必以其时,六材既聚,巧者和之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,于真宗、仁宗时诏举之。
县自治机关。清末标榜地方自治,于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颁布《府厅州县地方自治章程》,各省多设有县议事会。民国初年沿设,而制度略有改变,具有立法机关的性质,相当于县议会。其议决事项如下:一、县岁出,
即“伊齐额尔吉爱什拉喇哈番”。官名,这是满语的音译,也译作“一齐额尔机爱惜喇喇哈番”和“伊齐额尔吉爱什拉喇哈番”,汉名为“右参议”。清朝在布政司、通政司设参议,在各部的左右丞下置参议,负责审议有关部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