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卫生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所属机构,隶内官监,设宦官进行管理。与木作、瓦作、东行作等负责营造宫室、陵墓等事。
官名。北周建德四年置上柱国大将军,以功高者为之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六·勋官》。
手工业生产机构。太平天国在金田起义后不久,即已把参加革命的手工业工人单独编为营,生产军用物资。定都天京之后,前期在天京城内废除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,实行手工业国营,按手工技艺分业组成衙署,其所辖各业的规
监狱名。元代的行省为中央派出机构,不设狱。明代始于行省设置监狱,由按察使司的司狱专管,负责全省行政的布政使司亦设司狱兼管。清代布政司不设司狱,省监专由按察司的司狱管理,故又称臬司监或司监。
清朝八旗包衣佐领之一。即由包衣汉人编成的包衣汉军佐领。上三旗旗鼓佐领隶内务府,下五旗旗鼓佐领为王公府属。佐领下之包衣汉军文武科考归入八旗汉军,仕进亦补汉军缺或汉缺;但在内务府仕进或在王公府当差则与包衣
官名。唐朝置,为内诸司使之一。初由宦官充任。唐末尽诛宦官,始改用文武官。宋初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正七品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,佐乡大夫下大夫掌本乡事务,其下设乡正中士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,二人,初正五品,与左、右都御史,左、右副都御史,右佥都御史同掌都察院事。十七年升正四品。为皇帝耳目风纪之臣。后渐有以尚书、侍郎、少卿等官加授者,出外为总督、巡抚,以总
官署名。北齐始置,九寺之一,为国家最高审判机构,掌决正刑狱,置卿、少卿、丞各一员,有功曹、五官、主簿、录事等员,属官正、监、评各一员,律博士四员,明法掾二十四员,槛车督二员,掾十员,狱丞、掾各二员,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