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阁佥事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无定额,奏任。承阁丞及厅局长之命分任各厅局事务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无定额,奏任。承阁丞及厅局长之命分任各厅局事务。
金代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。凡以廉察而升者,称为廉升。
唐五坊之一,以狗坊奉御为主官。见“五坊”。
授官制度。明朝文武官员凡在任得授散阶者,自正二品至从四品,每品分为三阶: 初授、升授、加授。官员经历考后得授此。为本品最高一阶。
官名。北宋真宗天禧四年(1020)置,以三品以上官充任。三品以下官领其事,则称管勾或权判。
官名。明初以凤阳为中都,置中都留守司,设右副留守一人,佐正留守统凤阳、长淮等八卫,防护皇陵。后改副留守不分左,右,只设一人,定正三品。
官署名。属礼部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置,专掌礼教书籍的纂修。设提调、总校、分校、统计、编纂等官。
官署统称。太平天国管理百工技艺的生产机构。金田起义后不久即在军队中设置,咸丰三年(1853)定都天京 (今南京) 后,又加扩充。设于军中者,有典旗帜、典炮、典铅码、典红粉、典硝、典铁匠、典木匠、典竹匠
官署名。清末为推行“新政”而设置的办事机构。简称“政务处”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。掌审议变通政治章奏,拟具意见,请旨定夺。置督办政务大臣、参预政务大臣,无定额,以军机大臣、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下设
郡门下小吏名。南朝宋置,《宋书·黄回传》载,黄回“竟陵郡军人也。出身充郡府杂役,稍致传教。”传教其职在传达太守教令,属于小史的一种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设都尉。管理公牛之牧养。隶太仆寺驼牛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