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阁典籍厅
清代内阁的内部机构。分南北两厅,主办秘书事务。南厅办理阁务,诸如收发及办理文稿,掌关防(内阁无印,对外行文,用典籍厅关防。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及内廷修书各馆,亦借用典籍厅关防),以及对下级官员的考绩工作;北厅主持皇事,即拟办陈事请旨的奏本及进贺表,办理大典事务,用宝洗宝,收藏红本及其他典籍。设学士满六人,汉四人;典籍满、汉、汉军各二人;供事二十二人;侍读学士、侍读、中书等兼在典籍厅办事者由大学士派委,无固定员额,分在南北二厅办事。
清代内阁的内部机构。分南北两厅,主办秘书事务。南厅办理阁务,诸如收发及办理文稿,掌关防(内阁无印,对外行文,用典籍厅关防。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及内廷修书各馆,亦借用典籍厅关防),以及对下级官员的考绩工作;北厅主持皇事,即拟办陈事请旨的奏本及进贺表,办理大典事务,用宝洗宝,收藏红本及其他典籍。设学士满六人,汉四人;典籍满、汉、汉军各二人;供事二十二人;侍读学士、侍读、中书等兼在典籍厅办事者由大学士派委,无固定员额,分在南北二厅办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七品下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
官名。汉初置,因其为王国自署,得到王的信任,其实权有时甚至超过朝廷所署的丞相。《汉旧仪》说:“汉置内史一人,秩二千石,治国如郡太守、都尉职事。调除吏属相。中尉、傅不得与国政,辅王而已。当有为,移书告内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散秩大臣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锻工中士、锻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官名。宋置,属三司。掌诸军兵马逃亡、收并的名籍,诸司库、务给受之数,审校其欺诈,批历以送粮料院。员额一人,以京朝官充任。
官名。宋朝初年御史台置,员二人,专治狱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官名。宋初置,属御史台,专管审讯刑狱案件。元丰改制以后罢废。
官名。清末军谘处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军阶协都统,从二品。掌全处事务。宣统元年(1909)撤。
官名。清末近畿陆军督练公所长官。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(1908)置。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近畿第一、三、五、六各镇陆军的管理、训练事宜。宣统二年(1910)省。
官署名。金朝掌畜牧及提供肉类等事的机构。宣宗贞祐年间 (1213—1217) 置。设使、副使、判官理司事,秩正七品、从八品、正九品。
官名。南宋以吏部郎官改称,参掌尚书右选之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