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官
官名。将校的通称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治粟内史》:“騪粟都尉,武帝军官,不常置。”主管诸官者称都,有卒徒武事者称尉。近代泛指武官为军官。
官名。将校的通称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治粟内史》:“騪粟都尉,武帝军官,不常置。”主管诸官者称都,有卒徒武事者称尉。近代泛指武官为军官。
官场用语。即官员实际年龄。参见“官年”。
官名。①清朝内务府会计司之职官。额设六人。佐郎中理司事。②清末学部会计司之职官。额设二人。佐郎中理司事。
官名。三国蜀置。统兵。后主延熙六年(243),王平自前护军拜此,兼镇北大将军,统汉中守军,以拒魏兵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监督军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王平传》:“(延熙)六年,琬还住涪,拜平前监军、镇北大将
诸候嫁女时陪嫁的侍臣。《史记·殷本纪》:“阿衡欲奸汤而无由,乃为有莘氏媵臣。” 《史记·秦本纪》:“吾媵臣百里奚在焉,请以五羖羊皮赎之。”
保的办事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九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的规定,乡(镇)之内编制为保甲,每保以十甲为原则,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。保设保办公处,置保长、副保长
官署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陪都洛阳增置,初有国子学、太学、四门、书学、算学,玄宗天宝九载(750 )置广文,宪宗元和(806—820)初置律学,学官、学生分为京师、东都两地教授。
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。凡官员因过失被撤销所存记的职衔和记录等,称注销。如笔帖式京察一等,记名以理事、同知、通判用者,再遇京察,若列入二、三等,即将记名注销。再如官员有四次以上奖叙,如因过抵销一二三次者,
官名。即工部侍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工部侍郎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工部侍郎为司平少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工部尚书》,参看“工部侍郎”条。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说:“刮摩之工,玉楖雕矢磐。”北周置雕工中士,正二命;雕工下士,正一命。掌刮摩雕琢的工艺,属冬官府司金中大夫。
官名。北魏置,属典客监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中。后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