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吏部奖叙制度。指官员有功,登记备考之例。凡文武官员著有勋绩,须交吏部或军机处存记其名,遇缺奏请任用。官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。记名和进等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二等。
民国置,为中央行政机关之一。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改其为大学院,十七年又改称教育部,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。下设总务、高等教育、普通教育、社会教育、蒙藏教育五司及编审处。设长官部长一人,政务次长一人、
官名。隋朝太常寺置六十员。唐朝沿置,二十员,流外三品,掌祭祀赞相导引之事。流外官名。唐置,属太常寺。秩流外三品,协助奉礼郎掌朝会时的百官位列的导引。至宋改称赞引使。
见“驻藏大臣左参赞”。
即“河吞大”。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正三品。掌承政厅庶务、收支两科事项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虞衡司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,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司员内选充,每年一更代。掌收发旗纛、帐篷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陆军部军实习。清代工部虞衡清吏司所属机构。
官名。即光禄卿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光禄卿。
武官名。辽置, 见“中军都统所”。
官名。元经正监的副长官。员额二人,从三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