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谘府第二厅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对各国牒报、作战方法之研究,以及驻外武官、调查员等事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等五科。
官署名。清宣统元年(1909)设于军谘处,三年改隶军谘府。掌对各国牒报、作战方法之研究,以及驻外武官、调查员等事。置厅长一人,辖第一、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等五科。
官名。金于尚食局置收支库都监、同监,掌给受金银裹诸色器皿。员额各一人,以外路差除人内选充。
即“吐蕃等处招讨使司”。
侯的家臣之一。《战国策·秦策》记甘罗年十二,为文信侯少庶子。汉承秦制,规定列侯置庶子一人,与家丞同主侍侯,理家事。东汉时规定列侯所食封户不满千户的不得置家丞,但得置庶子一人。三国魏亦置,见洪饴孙《三国
官名。清置,亲王府、郡王府各一人,秩从六品。掌王府膳羞之事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长春路诸司之一,控制东北诸国。统领隗衍突厥、奥衍突厥、北唐古、五国等部及信、宾、祥等州兵马。亦称“黄龙府都部署司”、“黄龙府兵马都监署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中书省办公处所之一,设于宫禁之外,尚书、门下官员常议事于此,其后不见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又于中书增设外省,置右散骑常侍、右谏议大夫、右司谏、右正言、中书舍人、起居
即“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”。官名,这是满语的音译,也译为“伊齐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”,汉名为“右通政使”。明朝洪武10年(公元1377年)置右通政使一人,为通政使司的副长官,正四品,助通政使掌受内外章
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三年(1070),中书置检正官,以京朝官充任,掌纠正省务。后以选人领其职,即称习学公事。元丰四年(1081)罢。熙宁七年于大理寺亦置,选曾试刑法、循两资以上者充任,佐理大理寺所掌公事
南宋太学招补新生的一项规定。孝宗淳熙四年(1177),太学行混补法,以考生太多,遂改待补法加以限制。后每遇科举年分,诸州未解发者百人取三,选解试时有两场或一场试卷文理优长者,于本州备案,待太学补试,出
爵名。战国秦置。军爵之一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军爵,自一级已下至小夫,命曰校徒操士。”春秋时隶属于战车的战斗步兵。即“步卒”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