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官
劝农之官,或管理公田耕种和租税收入。汉朝大司农所属有农监。汉武帝时实行告缗,又于水衡、少府、太仆等各置农官,管理郡县没收的土地。此为领属中央者,郡国亦当有之。三国魏指诸典农官(典农中郎将、典农校尉等)及其所辖地区。
官名,这是对掌管农业事务官员的泛称。汉朝大司农、水衡都尉、少府、太仆及地方郡国县道皆置,有的掌管劝农桑,有的掌没收的土地,有的掌屯田等,其具体名称有:代郡农长、梁菑农长、稻农左长、上久农丞、田官丞、都田等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水衡、少府、太仆、大农各置农官。”
劝农之官,或管理公田耕种和租税收入。汉朝大司农所属有农监。汉武帝时实行告缗,又于水衡、少府、太仆等各置农官,管理郡县没收的土地。此为领属中央者,郡国亦当有之。三国魏指诸典农官(典农中郎将、典农校尉等)及其所辖地区。
官名,这是对掌管农业事务官员的泛称。汉朝大司农、水衡都尉、少府、太仆及地方郡国县道皆置,有的掌管劝农桑,有的掌没收的土地,有的掌屯田等,其具体名称有:代郡农长、梁菑农长、稻农左长、上久农丞、田官丞、都田等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水衡、少府、太仆、大农各置农官。”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宫官。契丹十二宫每宫均有一提辖司,称某宫提辖司。各宫提辖司设于各要地,掌战时征调之事。
炎帝的另一称号。见“炎帝”。
凡经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吏,为政务官。如民国国民政府主席、委员、各院院长、副院长及特任特派的官吏皆是。官类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凡须经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任命的官员,称为政务官,如国民政府主席及委员,
官名。唐高宗时因避讳改治礼郎置,员四人,从九品上,掌朝会、祭祀时君臣版位之次及赞导跪拜之仪,隶太常寺。宋初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复为太常寺从八品职事官。掌奉币帛授祭祀初献官,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三年 (1380) 置兵部左、右侍郎各一员,正三品,为兵部副长官,协掌部务。时罢中书省,六部直达皇帝,分掌政务,故其职甚重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兵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司天台。掌观测气象等。设八人。
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左候卫为左金吾卫,置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、道路、水草之宜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。神宗元丰(
参见“制科”。科举制度中由皇帝临时设置的考试科目。即“制科”,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兴圣宫契丹军民之政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