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三司使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官名,周置,掌星历算数,世承其业。《史记·历书》:“幽、厉之后,周室微,陪臣执政,史不记时,君不告朔,故畴人子弟分散,或在诸夏,或在夷狄。”注:“《集解》如淳曰:家业世世相传为畴。律,年二十三传之畴官
① 官名。明清道录司之职官。洪武十五年(1382)始置,左、右各一人,正六品。掌全国道教事务。详见左、右正一。② 明朝道士的第二等,地位低于全真。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三年 (1088)罢大理寺右治狱,于户部置,掌查治在京官署事干钱谷之事。
北魏时以他官平决尚书事、参议朝政的一种名义。乃宰相之任。《魏书·尉眷传》:“寻拜侍中、太尉,进爵为王。与太宰常英等评尚书事。”
唐、宋御史中丞别称。
官名。北宋太宗端拱元年 (988) ,改右补阙置,掌规谏讽谕,七品。其后,非有特旨不领谏职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始令专任谏诤,凡发令举事,有不便于时、不合于道,大事则许廷议,小事则
官名。三国魏置,职掌与镇东将军同,唯资历深者得任此职,历代皆不常置。三国魏高贵乡公正元二年(255) ,诸葛诞自镇南将军迁此职,仪同三司,都督扬州,二品。晋定为二品,禄赐与特进同。如开府,则位从公,假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,掌管市场的官吏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市立三乡,工立三族,泽立三虞,山立三衡。”《管子集校》引王引之说: “‘乡’亦官名,与族、虞、衡同例。”政区名。(1)西周和春秋时期设于国中的四
官名。清末陆军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正四品。掌核议本部及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章制等事。宣统二年 (1910) 撤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漠南马群饲养蕃息之事。以太保为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