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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光禄寿事
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朝官充任,为光禄寺长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光禄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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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官名。西周置。君王侍御。《毛公鼎铭》:“命汝摄司公族��(与)叁有司、小子师氏、虎臣, ��(与)朕亵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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