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司勋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勋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勋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名。① 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(1008),封禅泰山后特置,位在宣政使之上,为内侍高级阶官。朝参位在东班前,称为班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内侍阶
殷朝众犬官合称。参与狩猎、征战及担任警卫。《甲骨文合集》第五六六五片: “乎多犬卫。”
官名。战国楚置。楚国官印文:“郢粟客鉥。”参见石志廉《战国古玺考释十种》(《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》一九八二年第二期)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门下省弘文馆置二人,掌供毛笔之事。
行政院直辖机关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设置,掌协调水陆运输事宜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二十三年(1390)初置户部北平部,二十九年改属部称清吏司,遂为北平清吏司。永乐元年(1403)改户部北平清吏司而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主事二员,分民、度支、金、仓四科进行管理。领北
大学职名。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,大学各学系各设主任一人,办理本系教务,由院长商请校长聘任;独立学院各系主任由院长聘任。
村公所的组成人员。北洋政府时期云南省设置,见“村公所(2)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武类科目。太和二年(公元828年)诏举,郑冠等二人及第。
官署名。即右领军卫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为右领军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