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水部司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水部司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水部司”。
(1)官员升赏方式之一。明制,官员有政绩者可以加俸,《明史·唐龙传》记唐龙“登正德三年(公元1508年)进士,除郯城知县,御大盗刘六,数败之,加俸二等。”清制,官员升秩后即行加俸,亦有少数升秩后仅更新
官名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八班,普通六年(525),列为十光将军之一。参见“十光将军”。武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加官、散官性质的将军,秩第八班。
以龙名官。详见“龙官”条。太皞部落诸氏族首领的通称。见“太皞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太子门下坊殿内局副长官,员四人,从六品。隋及唐初沿置,随局改属太子门下坊内直局,员二人,从六品下。亦作“太子内直副监”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称丞。
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。唐代科举考试, 诗赋兼用, 诗与赋皆拘牵音韵,束缚韵调, 诗较赋之段落字句为少,其律尤为谨严。至于诗赋出题,唐初不一定都有出处,考官有时以己意立题,应试者若不明题意,可以向考官询问
官名统称。即知贡举、权知贡举、同知贡举。俗称主司。唐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,礼部侍郎缺人,始以别官权知贡举,掌礼部贡举之事。宋朝每礼部试,必于侍从近臣、两省和台谏官中,临时选差知贡举一员或权知贡
官名。十六国前赵置,拜卜泰为之,仪同三司,领太子太傅。后赵石虎建武(335—348)中复置,位在左、右光禄大夫之上。参见“光禄大夫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天官之属有兽医, 掌治疗兽类各种疾病。夏官之属有巫马下士二人,医四人,掌育养有病的马匹,观察它们驾车的情形,知道疾病的所在,加以治疗。北周依《周礼》置兽医上士,正三命;兽医中士,正二命;
古时官员丁忧,须去职,居家守制。若守制未满期而应朝廷之召出而任职,称为夺情。另有朝廷要员,因某种需要,特命不必去职居丧,以素服留署办事,但不参与吉礼者,亦称夺情。官吏去职守丧在家,朝廷强令其出来做官,
官署名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始置于浙西,后诸州亦置。设安抚制置使为长官,掌一路或一州行政、军旅之事。行移文字与安抚制置大使司,许用公牒。属官有参谋、参议、主管机宜书写文字,准备将领、差遣、差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