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鸿胪寺事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掌祭祀朝会前资官、致仕官、蕃客、进奉官等陪位,及丧葬卤簿、薨卒赙赠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鸿胪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,掌祭祀朝会前资官、致仕官、蕃客、进奉官等陪位,及丧葬卤簿、薨卒赙赠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鸿胪寺复以卿为长官,遂罢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总领左右护卫司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弘义宫所属机构。掌弘义宫马群畜养蕃息之事。置侍中、敞史等职。
官名。见“度支使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北京大理寺的省称。因与南京大理寺相别,故名。
学校名。商代创设,以习乐为主。因为商代建立起一套神权政治体系,特别重视神道设教的方法,“乐”成为助祭媚神的重要工具。瞽宗取“瞽以诵诗,诗以入乐”之义,就是祀神乐祖之处,也是贵族子弟习乐的学校。至周代成
官署名。清朝宗人府所属之机构。掌修皇族谱牒。顺治十三年(1656)开馆。后定制玉牒十年一修,届修则开,修成则闭。设正、副总裁官,无定员,届修时由皇帝在宗令、宗正及大学士、礼部尚书、侍郎、内阁学士内钦派
官名。战国始置,尊称太守,为一郡最高行政长官。秦汉沿置。后为郡守、太守、刺史的简称。详见各条。②官制用语。官吏试职称守。汉朝官吏有试守之制,期限一年,满岁转正,得食全俸,即为“真”。魏晋南北朝以低职署
官名。见“外府寺”。
参见“南京兵马都总管府”。
官名。即“法部大臣”,清末法部长官。详“法部大臣”。官名。清末置,由法部尚书改称,见“法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