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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火令丞

官名。别火的意思是改火。我国古代有改火的习俗,即规定某日要熄灭旧火,另生新火,以辟除不详,预防疫病,而且必须以原始的钻木取火法来生新火,并举行有关的仪式。此种习俗先秦时已流行。《论语·阳货》:“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谷既没,新谷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西汉大鸿胪属官有别火令及丞,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注引如淳说:“《汉仪注》,别火,狱令官,主治改火之事。”也就是专管发布改火的政令和主持改火的仪式,并主管别火狱。西汉具体改火的时间则不详,惟居延汉简中存有宣帝时丙吉奏书,建议夏至改火。东汉废别火令丞,然而改火之事仍继续举行。《后汉书·礼仪志》说:“日冬至,钻燧改火”,与《论语》所说改火季节颇为一致。宋敏求《春明退朝录》说:“唐时惟清明取榆柳火,以赐近臣戚里,本朝因之”,可见唐宋时已把颁赐新火作为君主对臣下的一种恩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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