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勘案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根究推勘诸路公事。
散阶称号。清朝乾隆三十二年 (1767)始定,为武职正一品之封赠。初,武职中属八旗者正、从一品封光禄大夫,属绿营者正、从一品封荣禄大夫。至此,始分正、从,并统一封赠。五十一年,改为建威将军。
宋朝国子监别称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总务处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属官,佐大冢宰卿、小冢宰上大夫处理府中事务,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东冶令。流外三品勋位。
监狱名。宋代元丰、绍圣间,蔡确、章惇、蔡卞相继在同文馆审讯元祐旧党官员,并设狱以拘禁之,称为同文馆狱。
即“奚六部秃里太尉”。
官名。隋朝右领左右府长官,置一员,正三品,掌领千牛备身、备身左右等侍卫左右,供御兵仗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执行平政院的审理权,员额十五人,分在三庭办事。参见“平政院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于长才类科目。大足元年(公元701年)诏举,崔翘等二人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