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置三司条例司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以参知政事王安石、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,讲求财计之利病,革除宿弊,更立新法,以开财利之源。三年,并归中书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制定和颁布新法。《宋史·职官一·制置三司条例司》:“掌经划邦计,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。熙宁二年置,熙宁三年,五月罢归中书省。”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熙宁二年(1069)置,以参知政事王安石、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,讲求财计之利病,革除宿弊,更立新法,以开财利之源。三年,并归中书。
官署名。宋置,掌制定和颁布新法。《宋史·职官一·制置三司条例司》:“掌经划邦计,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。熙宁二年置,熙宁三年,五月罢归中书省。”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指居其位而不治其事,食其禄而不尽其职的官吏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云曰:今朝廷大臣,上不能匡主,下亡以益民,皆尸位素餐。”
即左、右卫将军的合称。参见“左卫将军”、“右卫将军”。官名简称。晋朝简称左卫和右卫为“二卫”。《晋书职官志》:“左卫熊渠武贲,右卫佽飞武贲,二卫各五部督。”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掌崇德宫契丹军民之政。置都部署、副部署、判官等职。
官名。西汉属将作少府(将作大匠),有丞,成帝阳朔三年(前22)省。唐朝开元二年(714)又置,为中校署长官,从八品下。有丞,员三人,正九品下。掌供舟车兵仗、厩牧杂作器用之事。凡行幸陈设则供竿柱,闲厩供
任官制度。 明成化时 (1465—1487) 始定,即以大内特批授官,所授官称传奉官。文武僧道由此得官者达数千。
谋求禄位。《论语·为政》: “子张学干禄。”
明太祖初于大都督府中置断事官,从五品,掌理断军中刑狱。洪武十三年 (1380) 改置中、左、右、前、后五军都督府,乃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。十七年,改五军各设左、右断事二人,从九品,二十三年升
官名。唐德宗贞元二年(786)置为左金吾卫长官,一员,从二品,位大将军上,掌宫中、京城巡警,烽候、道路、水草之宜; 凡翊府之翊卫及外府佽飞番上,皆属之。宋朝置为环卫官,无定员,无职掌,多以宗室为之,亦
见“禀”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