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司匠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四库之属官。协掌督催各库匠役及制造器物事宜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四库之属官。协掌督催各库匠役及制造器物事宜。
指郡守、郡尉和县令、县长。郡守、郡尉官俸二千石,县令、县长称为“长吏”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:“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。”注:“师古曰:谓郡之守尉,县之令长。”参看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郡县》。
官名,也简称酒官,汉置,掌酒业专卖及征收酒税。《汉书·食货志下》:“(昭帝问民所疾苦)皆对愿罢盐铁酒榷均输官。”
库名。元置,属户部,掌香药、纸劄诸物。其设官同宝源库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一·户部》。官库名。元置,属户部。掌香药、纸札诸物。置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、知事,员额品秩同都提举万亿宝源库。又有提控案牍二员,司吏
官名。民国时合二师以上为军,军设军长一人,统辖全军。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军制,以师为战略单位,军只作为战时指挥单位,平时不设军这一级。军设军长一人,为中将级;副军长一人,为中将或少将级;参谋长一人
特指皇上,是“皇上”的省称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上尝急召,太子出龙楼门……上迟之,问其故,以状对,上大说。”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上曰:以莽与太皇太后有属,勿免(为庶人),遣就国。”《汉书·张耳陈馀传》
左、右拾遗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拾遗(今正言)为小谏,又曰遗公”。
武官名。清置,属前锋营,掌分辖营众,见“前锋营”。
明朝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、佥事的分道之职。湖广 (今湖南、湖北) 置二人,余皆一人,湖广置二人,督理一省学校教育及各种文化学术之事。清初沿设于各省。雍正四年 (1726) 改提督学政。专职道员名。明
官名。北周置。统所部禁军,负侍卫之责。亦省称右侍伯。武帝宣政元年(578),苏慈自前侍伯中大夫迁此。正五命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四○九《苏慈墓志》。
官名。或称律学博士。三国魏明帝即位(226)始置,教授刑律,谘询法律。两晋廷尉皆置。南朝宋置一员,仍隶廷尉; 南齐沿置; 梁武帝天监四年(505)置胄子律博士,位视员外郎,三班; 陈置胄子律博士,八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