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相
官名。吐蕃官,曰论茞扈莽,亦号小论,置一人,与大相论茝(亦号大论)统国事。
官名。吐蕃官,曰论茞扈莽,亦号小论,置一人,与大相论茝(亦号大论)统国事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东北路监军马司长官。
官署名。西夏管理佛教事务的三功德司之 一。掌管度僧出家。与住家功德司共有六国师为正使,有言过处六、承旨六。
官署通称,即分科办事机构。战国时秦国郡县所属职事部门泛称曹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语书》:“发书,移书曹,曹莫受,以告府,府令曹画之。其画最多者,当居曹奏令、丞”。汉朝自公、卿至郡县皆分曹治事。主管者正
解去印绶,喻辞官。《后汉书·陈实传》:“以沛相赋敛违法,乃解印绶去,吏人追思之。”
宫中女官名。见“司宾”。
辽朝官职类别。治诸宫帐、部族、属国之政,与南面官对称。形成于太祖、太宗时,以契丹故有官制为基础。下分朝官、帐官、宫官、军官、部族官、属国官、边防官等。北面官又各分南北,有北、南宰相府,北、南大王院等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官员所任差遣之地离都城千里以外者,称远地。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,凡官员注授差遣离都城逾千里者,称为远地。
明朝卫所制度中的一种特种编制。不隶卫,直属都指挥使司。设官与一般千户所同,正千户一人,正五品,副千户二人,从五品,镇抚二人,从六品。下辖十百户所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始置,隶都水监。唐朝沿置,掌河渠、陂池、堤堰、鱼醢之事,凡沟渠开塞,渔捕时禁,皆由其主管。有令一员、丞一员、河堤谒者六员及渔师等属。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。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