副都
武官名。金代在武卫军副都指挥之下设副都一人,为武卫军都指挥使的佐官。见“武卫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武官名。金代在武卫军副都指挥之下设副都一人,为武卫军都指挥使的佐官。见“武卫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① 泛指任职官吏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,而司事莫至,是蔑先王之官也。”② 官名。(1) 传说少皞氏掌营造之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鹘鸠氏,司事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国家营事,缮治器物
匈奴诸王中名位尊贵者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匈奴单于遣名王奉献。”颜师古注: “名王者,谓有大名,以别诸小王也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提学使司所属六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理本省农业学堂、工业学堂、商业学堂、实业教员讲习所、实业补习普通学堂、艺徒学堂及各种实业学堂之设立维持,教课规程,设备规则,以及关于
1、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爵的泛称。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:“五侯九伯,女实征之,以夹辅周室。”注:“五侯为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五等诸侯……五等之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。”2、指同时封侯的五人。汉成帝时,同
官署名。即太子右清道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太子右虞候率府置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改右虞候率府,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初定置为右清道率府。
阶官名。金朝置,为内侍阶官,属二十五阶之最末一阶,秩从九品下。元朝沿置,属十四阶末阶,从八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内侍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从九品下,称司引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帝王给予臣民特殊待遇的一种凭证,可以世代相传,永享此种特殊待遇。与“丹书铁契”义同。《后汉书·祭遵传》:“生则宠以殊礼,奏事不名,入门不趋。死则畴其爵邑,世无绝嗣,丹书铁券,传于无穷。
明朝专授予宦官的散官。洪武四年(1371) 定制,凡宦官正四品授中正大夫,从四品授中侍大夫,正五品授中卫大夫,从五品授侍直大夫,正六品授内侍郎,从六品授内直郎,正七品授正奉郎,从七品授正卫郎,正八品授
官名。金太祖建国后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后增设移赉勃极烈,又为第三勃极烈,处理对外事务。太宗时废。官名。金置,为宗室功臣之一,其位与部长同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序官》。
官署名。吏部诸司之一。详见“司封”。官署名。隋吏部置主爵司,主封爵之事,为吏部四司之一。司的长官,隋初称侍郎,以员外郎为佐官。炀帝时改为郎与承务郎各一人。唐沿置,以郎中、员外郎为正副主官。司封郎中一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