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大臣
官名。清朝派往新疆、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地区的驻扎大臣,综理边疆事务,权任甚重。除西藏、青海大臣外,新疆、外蒙古办事大臣辅佐驻防将军或都统,办理军务,并兼理粮饷以及通商会盟等事务,由特旨简派。
清朝在西部边远地区特设的一种官员。在新疆天山南路设有办事大臣,掌管该地区的军事和行政;驻叶尔羌、和阗等地。在青海西宁和西藏也设有办事大臣,其职权略同于驻新疆的办事大臣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各处驻扎大臣》。
官名。清朝派往新疆、外蒙古、青海、西藏地区的驻扎大臣,综理边疆事务,权任甚重。除西藏、青海大臣外,新疆、外蒙古办事大臣辅佐驻防将军或都统,办理军务,并兼理粮饷以及通商会盟等事务,由特旨简派。
清朝在西部边远地区特设的一种官员。在新疆天山南路设有办事大臣,掌管该地区的军事和行政;驻叶尔羌、和阗等地。在青海西宁和西藏也设有办事大臣,其职权略同于驻新疆的办事大臣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各处驻扎大臣》。
官名。掌造砚,九品。宋代欧阳修《文忠集·试笔南唐砚》:“当南唐有国时,于歙州置砚务,选工之善者,命以九品之服,月有俸廪之给,号砚务官,岁为官造砚有数。”
官名。西周置。武职。职掌不详。武官名。商代有亚,常奉王命出征或射猎。西周时有走亚,《询》有“成周走亚”(载《文物》1960年第2期),是受周人控制的殷遗民,所掌则不详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大国舅司”。
明朝政府所属工艺制造机构。隶于工部,设大使一人,正九品,副使一人,从九品。掌织染布匹等事。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掌内承运库所用色绢。本所不隶内织染局而属工部,设掌关防太监一人,佥书十余人,另有工部派任的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十五年(1382)置,治所在云南楚雄府(今属云南),掌黑盐井食盐生产、税课、运销之政。设提举一人,从五品,同提举一人,从六品,副提举无定员,从七品,及各盐课司、各盐仓大使、副使等职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军事部的副长官。见“军事部”。
官名。①清末陆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,由副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掌军法司事。② 清末海军部军法司之长官。宣统二年(1910)设,掌军法司事。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。
见“使院牙职”。
官名。武官统称。春秋时晋国上、中、下三军均设尉,主发众使民。战国时,赵国设中尉,掌京师警卫。各国又设国尉、都尉等,秦国曾以国尉为武官之长。县、郡所设掌一县或一郡之兵政。秦始皇统一天下后,中央设太尉等,
官名。即功曹参军事。官名。北齐以后历代多设此官,金名为功曹参军事,简称功曹参军,掌管考察记录功劳。详见“功曹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