勾押官
吏名。五代州县属吏有勾押官、都勾押官,掌征收两税钱谷等事务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前,大宗正司、三班院、诸监、客省、军头引见司、皇城司、内东门司、管勾往来国信所、御厨及金吾街仗司皆置,补正名后三至五年许可出官。
流外官名。勾押指在公文上勾画、批改、签字。宋于大宗正司,三班院,诸监,客省,军头引见司,皇城司,管勾往来国信所,御药院,御厨,金吾街使、仗司,群牧司,均置勾押官,掌承办文书之事。
吏名。五代州县属吏有勾押官、都勾押官,掌征收两税钱谷等事务。宋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改制前,大宗正司、三班院、诸监、客省、军头引见司、皇城司、内东门司、管勾往来国信所、御厨及金吾街仗司皆置,补正名后三至五年许可出官。
流外官名。勾押指在公文上勾画、批改、签字。宋于大宗正司,三班院,诸监,客省,军头引见司,皇城司,管勾往来国信所,御药院,御厨,金吾街使、仗司,群牧司,均置勾押官,掌承办文书之事。
官名。清朝光绪元年(1875)设驻美国、日斯巴尼亚(西班牙)、秘鲁国大臣一人,副使一人,正二品。二十九年,不兼日斯巴尼亚,改兼墨西哥。三十三年,又兼古巴,为出使美、秘、墨、古四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
官名。秦置典客属官有行人。汉初沿置典客,景帝时更名大行令,所属有行人令及丞。武帝时改大行令为大鸿胪,行人令改称大行令,为大鸿胪的属官。其职掌与大鸿胪基本相同,只是所掌管的事有轻重之别。《汉书》颜师古注
官名,东汉置,属少府,由宦官担任。掌监制御用之器物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》:“章和以下,中官稍广,加尝药、太官、御者、钩盾、尚方、考工、别作监,皆六百石,宦者为之,转为兼副。”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甲坊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。掌出纳甲胄、杂作及工匠等。
即“西北路招讨使司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太仆寺,掌驼马。设令、丞。领右牝局。
即“拖沙喇哈番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理藩院诸司之一。康熙三十八年 (1699) 分柔远司而置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改为柔远司。
即“精奇尼哈番”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之主管官。雍正元年(1723)设。由大臣内特简。乾隆十四年(1749),始定由礼部满尚书兼领。掌管坛庙祭祀礼仪及遴补本衙门官吏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太常寺并入礼部,遂裁。官名。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