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平部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
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 (1390) 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北平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② 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,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分别以十二布政司为名,设官同户部,领北平布政司及部分在京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北平清吏司。
官名。1、汉代太官令(掌御饮食)的属官有左丞,掌御饮食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太官令》。2、东汉尚书有左丞、右丞,左丞掌吏民章报及驺伯史,右丞假署印绶及纸笔墨诸财用库藏。蔡质《汉仪》说:“(左丞)总
官名。宋置,见“提举市舶司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东王府属官。据《贼情汇纂》卷三记载,东王杨秀清出行,“前后有龙灯各一条,故独有典东龙名目。”员额三百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
官署名。元朝设的负责铸造钱币、印制交钞的官署。见《元史·百官八·诸路宝泉都提举司》。
官署名。北宋置,隶太仆寺。掌饲养驴骡,以供运载皇帝行幸时所用器物及边防军用物资之用。设监官三人,以车营务监官兼领。官署名。宋置,属太仆寺。掌饲养驴骡,以备皇帝出行时载用杂器之用,并供应边防军用。主官以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兵部长官,职掌同兵部尚书。
见“十猛将军”。
官署名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西汉南郡编县、江夏郡西陵县均置。官名,汉置,掌云梦泽之利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》:“(南郡)编,有云梦官。”“(江夏郡)西陵,有云梦官。”
官名。即“福建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清乾隆二十九年(公元1764年)置哈密办事大臣及帮办大臣,掌哈密的屯政与粮储事务。实际上地方各项事务均由其管理。属官有印房章京、骁骑校、笔帖式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