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部给事中
官名。北魏置,为内廷派驻北部曹的官员,负责监察北部曹事务以及巡视北边州郡。地位较北部给事为高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“ (播) 擢为中散,累迁给事,领中起部曹。”“进北部给事中,诏播巡行北边,高祖亲送及户,戒以军略。”从三品上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改制时废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内廷派驻北部曹的官员,负责监察北部曹事务以及巡视北边州郡。地位较北部给事为高。《魏书·杨播传》:“ (播) 擢为中散,累迁给事,领中起部曹。”“进北部给事中,诏播巡行北边,高祖亲送及户,戒以军略。”从三品上。孝文帝太和 (477—499) 改制时废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设,为东宫安置文学侍臣之所。参见《梁书·殷芸传》。
官名。明朝设此官,负责漕粮监押运输等。详见“漕台”条。
官名。元置,秩正三品,员额二人,为太医院的副长官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有关军事命令的宣达、文件的呈转及其他有关军务事项。设中将局长一人,中、少将副局长一人或二人,少将高级参谋五至七人,上、中、少校参谋十五至二十一人,中、少校副官一至四人,
官名。即太常少卿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太常少卿。
官署名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公元1907年)始置,配置在京师地方审判厅内。以检察长一人为主官,秩正五品,掌纠正同级审判,监督下级检察厅,下设检察官五人,秩正六品,典簿(从七品)、主簿(从八品)、录事各二人
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。乾隆八年(1743)设,每堡四名,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。专司查报拖欠地租、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。(1)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:家有男子,年十五
西夏官位。枢密位之一。
散官名号。明洪武四年 (1371) 置,以授正六品内官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八十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