匠师下大夫
见“小匠师下大夫”。
见“小匠师下大夫”。
宣抚判官简称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属门下省。统辖管理通事舍人等事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时于三司临时置,掌清理了结旧帐。参见“三司帐籍司”。官署名。宋太宗时三司暂设机构,掌清理旧帐,事毕即撤销。
即“法依旦达”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隶太子太傅、少傅。位在门下书佐上。
见“奏事处”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署名。清初“内三院”之一。顺治二年(1645)将原设翰林院裁撤,翰林院官分别并入内三院,原内国史院遂改称“内翰林国史院”,长官称“内翰林国史院大学士”。十五年,内三院改为内阁。十八年复旧制后仍称“内
①供使役贱臣。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:“隶臣僚、僚臣仆”。② 官吏泛称。《尚书·虞书·皋陶谟》:“百僚师师。”孔颖达疏: “百官各师其师。转相教诲。”②属吏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一年》: “遂奔僖子,其僚从之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仿 《周礼》诅祝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太祝下大夫属官,下设诅祝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