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三道提刑按察司
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,永乐初革。永乐五年(1407)置交阯道,十二年始置贵州道,宣德五年 (1430) 革交阯道,遂定为十三道之制。
明朝浙江、四川、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山西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福建、湖广、贵州、云南道提刑按察司的总称。各设按察使、副使、佥事等员,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。洪武 (1368—1398)初,曾置北平道提刑按察司,永乐初革。永乐五年(1407)置交阯道,十二年始置贵州道,宣德五年 (1430) 革交阯道,遂定为十三道之制。
官名。唐置,见“毡坊使”。
1、宫中绘有彩画的厅堂。《汉书·霍光传》:“明旦,光闻之,止画室中不入。”画室,近臣入见天子前停留歇息之室。因绘有彩画,故称画室。2、画室署的省称。《后汉书·百官三》:“黄门署长、画室署长、玉堂署长各
官名。南朝宋太宗以来,皇子皇弟虽非都督,亦置记室参军。梁皇弟皇子府置中录事参军与录事参军,陈沿置。北魏诸王府亦置记室参军,北齐皇子王府所置同梁。北周诸王府亦置记室参军,《周书·萧詧传·岑善方附传》记善
官名。清朝为巡察地方,劝谕化导风俗而特设之官。雍正四年(1726),查嗣庭、汪景祺以文字获罪,世宗谓浙江士子浇漓,乃停其乡试,并设观风整俗使。后,福建、广东、湖南等省亦设,均属临时性设置,事毕则解。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。司隶校尉所属,每郡国一人,主督促文书,察举非法,如案系郡国属吏,奏免守相。秩百石。州部所属职秩同 ·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。官名,东汉置,属司隶校尉,由州自已任命,掌督促文书
官署名。明成祖永乐五年(1407)置,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。属香山监。设圉长一人,从九品,下分各群,设群长,掌牧养马匹,以备军需。十八年并入太仆寺。参见“香山监”。
清朝“健锐营”之别称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详“右龙署”。
官名。秦、西汉隶郎中令(光禄勋),统领诸谒者,职掌朝会司仪,传达策书,皇帝出行时在前奉引。东汉为谒者台长官,名义上隶光禄勋,侍从皇帝左右,关通内外,职权颇重。秩皆比千石。三国沿置,魏五品。西晋武帝省,
见“额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