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协巡营

协巡营

巡警部所属机构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十月,以京城冬防紧要,巡捕力量单薄,由巡警部奏请设置。协巡营分驻荒僻地段,夜间巡逻,日间操作、巡防,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,以统带、帮统带为正副长官。下设教习官、副教习官各一人。掌教警察课程,兼司考察功过;庶务长、副庶务长各一人,庶务委员二人,掌理总务;书记官、副书记官各一人,掌管收支;书记生二人,掌缮写公牍;马弁八人,掌稽查;长夫二十人。下辖差遣队、协巡左路与协巡右路。差遣队设队官一人,巡长二人,目兵四十人,长夫六人。协巡左路,设队官一人,掌管左路各队,左路分设一至六队,各置队长一人,副队长一人,书记官一人,目兵八十人,长夫十一人。协巡右路,设队官一人,掌管右路各队,右路亦分设一至六队,设官与左路各队同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衙门

    官署,旧称官署为衙门,也写作“牙门”。《北齐书·宋世良传》:“每日衙门虚寂,无复诉讼者。”

  • 诸府州兵马钤辖

    武官名。金置兵马钤辖于各府州,秩从六品,员额一人,掌巡捕盗贼。若有盗警,则总押随处巡检与县尉并力擒捕。下设司吏二人。

  • 火官

    古官名,即火正。《礼记·月令》:“孟夏之月……其日丙丁,其帝炎帝,其神祝融。”注:“此赤精之君火官之臣,自古以来著德之功者也。炎帝,大庭氏也,祝融,颛顼氏之子,曰黎,为火官。”

  • 判膳部事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膳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
  • 司马师

    官名。周朝诸侯行大射礼时司仪官员,位次于司马正。《仪礼·大射》: “司马师命负侯者,执旌以负侯。”

  • 右候卫将军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右武候为右候卫而置,为十二卫将军之一,二员,从三品,佐大将军总府事。唐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金吾卫将军。

  • 采地

    采地,即官员的封地,也称食邑或封邑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。”注:“师古曰:采,官也,以官受地,故谓之采。”

  • 秩官

    常设的官职。《商君书·修权》: “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,为民蠹也。”

  • 县政府社会科

    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社会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社会调查、社会救济、新生活运动、国民精神总动员、民众团体的组训与监督、互助事业的组织及指导、劳资争议处理。

  • 特牛都尉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从九品上。参见“特牛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