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领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之将领。额定一百五十六人,从三品。分为专城协领及一般协领。专城协领五人,主要设于东北地区,制如城守尉、防守尉,均专城办事,亦由驻防将军、副都统兼辖。余为一般协领,分布在各省将军、都统、副都统驻防之地,在其直接统率下办理防务。
武官名。清代驻防将领,位在将军、都统之下,而在佐领之上,从三品,掌驻防户籍,以时颁其教戒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各省驻防将军等官》。
官名。清朝驻防八旗之将领。额定一百五十六人,从三品。分为专城协领及一般协领。专城协领五人,主要设于东北地区,制如城守尉、防守尉,均专城办事,亦由驻防将军、副都统兼辖。余为一般协领,分布在各省将军、都统、副都统驻防之地,在其直接统率下办理防务。
武官名。清代驻防将领,位在将军、都统之下,而在佐领之上,从三品,掌驻防户籍,以时颁其教戒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各省驻防将军等官》。
官名,清朝置。正一品,掌董帅侍卫亲军,偕内大臣、散秩大臣翊卫扈从。协理、主事、笔帖式,分掌章奏文移。侍卫掌营卫周庐,更番侍直。行幸驻跸如宫禁制。朝会、祭祀出入,则卫官填街,骑士塞路。领侍卫内大臣、侍卫
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总核本部司员升转奏补,督理出入经费等。宣统三年(1911),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
宦官职名。明置,为司礼监外差,员额正副各一人,掌马房之事。外衙门之官,间亦任之。
掌武器之官。商代军职有“服”,甲骨文中作“箙”,西周则称司箙,西周铭文中有周王命令某某“司六师箙”的记载。在《周礼·夏官》中,司弓矢为槀人与缮人之长;西周则司弓矢与司箙并置,两者应有所分工,可能司弓矢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属司农卿。
西夏封号。属上品官,与俱足封号同一等级。
官名。清初于各府置督捕左、右理事官各一人,康熙三十八年(公元1699年)裁撤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 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官名,掌管乐人奏乐。秦朝和汉朝奉常的属官有太乐令、丞,东汉明帝永平三年改太乐为太予乐令,掌伎乐人,凡国家祭祀时掌管奏乐。魏晋复称太乐令,齐、梁、陈因之。北魏置太乐博士,北齐曰太乐令丞。其后,历代多设此
官署名。清末最高审判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大理寺设。掌最高审判,凡宗人府会审案件、国事重罪案件、各高审厅判决不服上控案件,各省审拟大辟案件,以及特旨交审案件,均以其为终审。置正卿一人,少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