卒人
战国秦官长的部属随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传食律》: “御史卒人使者”。
战国秦官长的部属随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传食律》: “御史卒人使者”。
官署名。唐初秦王、齐王府所置六护军府之一,掌侍卫陪从。置护军一员、副护军二员,长史、录事及仓、兵、铠曹参军各一员; 统军五员、别将十员,分掌领亲、勋卫及外军。
官名。金司天台内部视构有漏刻科,司其事者员额二十五人元司天监沿置,设管勾二人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六品上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即“噶布什贤噶喇依昂邦”。
官名,王莽置,属大司马,位孤卿,与其他八卿分掌中都官诸职。允,信也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。宋哲宗元祐元年(1086)置,员二人。三年,罢大理寺右治狱,于户部置推勘检法官,推治在京官署有关钱谷之事,增置二人以佐之。绍圣元年(1094)罢,徽宗建中靖国元年(1101)复置。南宋改称户部干
学官名。宋徽宗崇宁五年 (1106),以州、县小学学长改称。《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》规定,州、县小学设职事小长一人,学生三十人以上则增设一人。官名,汉时大夏置,为城邑长官。《史记·大宛列传》:“(大夏
即“甲喇章京”。官名。清太祖辛丑年,始编三百人为一牛录,五牛录为一扎兰,置一扎兰额真,总理扎兰事务。太宗天聪八年,改扎兰额真为扎兰章京,世祖顺治八年,定扎兰章京为汉字“参领”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骁骑
见“商部左丞”。
蒙古语,意为“十”,或用以称十户,参见“牌子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