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光禄寺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光禄寺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光禄寺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光禄寺。设卿一人,少卿一人,典簿一人,大官、珍羞、良酝、掌醢四署,各署正一人,署丞一人,品秩俱与北京之光禄寺同,但其实无所职掌。嘉靖(1522—1566)中,革良酝、掌醢二署署丞,隆庆四年(1570)革少卿,万历(1573—1620)中又革珍羞署丞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光禄寺官属移往北京,原在南京的光禄寺官署仍存,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光禄寺。设卿一人,少卿一人,典簿一人,大官、珍羞、良酝、掌醢四署,各署正一人,署丞一人,品秩俱与北京之光禄寺同,但其实无所职掌。嘉靖(1522—1566)中,革良酝、掌醢二署署丞,隆庆四年(1570)革少卿,万历(1573—1620)中又革珍羞署丞。
官名。隋朝同州总监次官,置一员,视从六品。
官名。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南园丞,掌管南园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南园在洛水南。”
海关海事部理船科与地方机构港务班的洋员,即水上警察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曹操置,掌统率亲军护卫。三国魏文帝黄初(220—226)初,改名“武卫将军”。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统亲军护卫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许褚传》:“后数日(与马超)会战
官类名。太平天国对正职官以外办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称为杂职官,分为朝内杂职官与军中杂职官两种。这类官员人数众多,各以其所主工作命名,其官称只表示工作性质而不表示官阶,所以须表明职同某官,如职同检点、指
匈奴官名,汉时匈奴设此官,位在诸王、左右大将、左右大都尉下,而在左右骨都侯之上。有自已的领地,有兵数千至一万。其民随水草的多少而转移。属官有千长、百长、什长等。参看《汉书·匈奴传》、《史记·匈奴传》。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《晋书·苻坚载记》:“大鸿胪韩胤领护赤沙中郎将,移鸟丸府于代郡之平城。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捕兽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隋朝置一员,从三品,为右监门府长官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称右监门府郎将,正四品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为右监门府将军。
一作合的,又称哈的大师。伊斯兰教法官称号。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,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,罢回回哈的司,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,回回人所有刑名、户籍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