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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六部尚书、右侍郎

官名。明初以南京为首都,永乐元年(公元1403年)改北平为北京,置行部尚书二人,侍郎四人,所属有六曹清吏司。后又分置六部,各称行在某部。十八年(公元1420年)定都北京,以南京为留都,六部官属移至北京,不称行在,但留都仍设礼、刑、工三部,各置一侍郎。在南京之官加“南京”字于其职衔。洪熙元年(公元1425年)复置各部官属於南京,去“南京”字,而以在北京者加“行在”字,仍置行部。宣德三年(公元1427年)复罢行部。正统六年(公元1441年)于北京去“行在”字,於南京仍加“南京”字,遂为定制。南京六部亦有尚书等官,品秩与北京同,但其组织机构较小,自弘治后各部设尚书与右侍郎,为正副长官。南京各部无固定职权,惟吏、兵、刑三部稍有实职。吏部考功司每六年一次考察南京官吏,不经过北京吏部。兵部长官名为尚书参赞机务,同内外守备官操练军马,抚卹百姓,禁戢盗贼。刑部各司分掌南京诸司及公、侯、伯、五府、京卫、所刑名之事。南京除设六部之外,并有都察院及诸寺监等机构,被排斥的官员往往安置在南京部院衙门,于是形成一种与北京相抗衡的势力,遂有两京官员势力迭为消长,操纵朝局的现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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