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刑部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后,于南京留置。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。所属,司务厅,司务一人,照磨一人。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,浙江、江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五清吏司各员外郎一人,广东司主事二人,余十二司各一人。分掌南京诸司及公、侯、伯、五府、京卫所刑名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迁都后,于南京留置。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。所属,司务厅,司务一人,照磨一人。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,浙江、江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广东五清吏司各员外郎一人,广东司主事二人,余十二司各一人。分掌南京诸司及公、侯、伯、五府、京卫所刑名之事。
官署名。明洪武三年(1370)改原都镇抚司而置。后改留守都卫。八年复为留守卫。详见“留守五卫”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行其制,如《明史》卷一七六记慈寿皇太后上尊号。诏告天下。李贤因彭时的建议,奏行推恩之制,朝臣父母年七十予诰敕,百姓年八十给冠带。
官名。清朝内务府御茶膳房之属官。分掌宫内备办饮食及典礼筵宴所用酒席之事。初设茶房三人,清茶房四人,膳房二人。康熙六十一年 (1722)增设饭房一人。雍正元年 (1723) 又增设膳房二人。初隶总领、副
见“十雄将军”。
官名。见“三司使”。
陆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将,掌理军需事务。
官署名。宋太宗端拱二年(989)改三司磨勘司置,设判司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掌覆勾三部帐籍,以验出入之数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署名。宋端拱中置,属三司。掌审核盐铁、度支、户部帐籍,检
见“十壮将军”。官名。南朝梁代设此将军,为十二班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上》。
见“商部左侍郎”。
宫中女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,无定员,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