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京吏部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吏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,于南京复置。正统六年(1441)始于南京所置官署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吏部,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,文选、考功、验封、稽勋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主事一人(后革验封、稽勋二司主事)。除考功清吏司掌南京官六年一考察外,其余多无实际职事,设官备员而已。
官署名。明朝永乐十八年(1420)定都北京,将吏部官属移往北京。明仁宗时,于南京复置。正统六年(1441)始于南京所置官署加“南京”字,称南京吏部,设尚书一人,右侍郎一人,文选、考功、验封、稽勋四清吏司,各郎中一人,主事一人(后革验封、稽勋二司主事)。除考功清吏司掌南京官六年一考察外,其余多无实际职事,设官备员而已。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参谋议论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徐干传》:“(徐)干为司空军谋祭酒掾属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守城官吏。城上分段防守,每段称署,主管官员称署君子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: “戍者城及补城, 令姑 () 堵一岁,所城有坏者,县司空署君子将者,赀各一甲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武帝大同七年(541)置。员一人,九班。有助教二人。属国子祭酒,教授梁武帝所撰《孔子正言》。
官名。清末法部编置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
官名。明朝建文(1399—1402)中,改通政司为通政寺,改原通政参议为通政少卿、通政寺丞。成祖即位,复旧制,复称通政使司左、右参议。
官署名。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。洪武三十年(1387)始置,设太监一人,正四品,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从四品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,正五品,典簿一人,正六品。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、掌司、长随、奉御无定员。
北洋政府市自治制中普通市市长的佐助人员。参见“市自治制”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中置,以宦官充任,掌皇子十王 (庆、忠、棣、鄂、荣、仪、台、颍、永、济) 所居内宅事。
使职名。唐玄宗开元十六年(728) 以宇文融充河南北渠堰使,用《禹贡》九河故道开稻田,换取陆运钱,收其利。五代后周显德五年(958)十一月置关西渠堰使,于雍、耀二州界(今陕甘交界一带)疏泾水(今泾河)
①官署名。亦作“小府”。战国韩、赵等国置,掌工官器械制造。②官名。秦、西汉列位九卿,秩中二千石,职掌帝室财政,如皇帝私府。管理山泽陂池市肆租税收入,供宫廷日常生活、祭祀、赏赐开支,其库藏比掌管国家财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