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枢密院副承旨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都承旨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,在都承旨下。
官名。即刑部员外郎,唐玄宗天宝十一载 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 (757)复名刑部员外郎。
官署合称。即左推案、右推案。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大理寺右治狱置,掌鞫勘诸处送下公事及定夺等事。参见“大理寺右治狱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守庙中大夫属官。佐守庙中大夫、小守庙下大夫掌本司事务。武帝建德二年 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以下大夫为长官,遂成为守庙司次官。宣帝即位,六府诸
即“稽察内务府御史处”。
文书名。向上级机构呈报的公文形式。《宋书·礼志二》:“云杜国解称国子檀和之所生亲王,求除太夫人。”《梁书·高祖三王·南康王绩传》:“主者有受货,洗改解书,长史王僧孺弗之觉。”
官署名。南宋临安府置,设正开拆官、副开拆官、下名开拆官。掌文书收发之事。
官名。金置,属太府监。使,从六品;副使,从七品。掌九谷廪藏、出纳之事。
官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。南大王院官员,在南院太保下,典族属,原称梯里己(惕隐),会同元年(938),改称司徒。
见“大都柴炭局”。
官名。即太子率更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