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熊卫次官,置一人。
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军装所”,参见该条。
东宫武官名。隋炀帝改左右卫率为左右侍率,副率为副侍率。唐初复旧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,为弘文馆、集贤殿书院之属官,亦称“校理官”。掌校刊典籍之错谬。玄宗开元七年(719)始设于弘文馆,八年,丽正修书院(集贤殿书院前身)亦置,无常员,多以他官兼。德宗贞元八年(792)罢集
契丹官名。原为县官之佐,太宗会同元年(938),改称县令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三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战国时期称不法权臣。《韩非子·孤愤》:“重人也者,无令而擅为,亏法而利私,耗国以便家,力能得其君,此所为重人也。”
即“札萨克达喇嘛”。
即唐朝十六卫之右骁卫,高宗龙朔二年(662)除府字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规划军事、考订本部及军队学堂、局、厂章制,研究访查、详议决议等事宜。设左、右参议各一人,咨议官、检查官无定员,录事十二人,承发官一人。宣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