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①官名。商朝始置。甲骨文中数见“在某卫”之辞,即为商王派驻在殷都以外某地戍卫的武官。②行政区域。周朝置。指京畿以外五等地区。周制: 天子所居千里曰坼,其外每五百里为一服,有五服(分五等)、九服 (分九等)之别。③周朝诸侯国之名称。即卫国。④军事编制。隋、唐均置十六卫,各设大将军一人、将军二人。唐德宗贞元二年 (786) 又各置上将军一人。统领府兵及掌管门禁、侍卫之事。明朝亦置,分京卫、外卫。京卫或隶于五军都督府,或直隶于皇帝。外卫分设于各要害地区,上领于都司、行都司或留守司,而隶于五军都督府。每卫凡五千六百人。设指挥一人,同知二人,佥事四人,镇抚司镇抚二人。其属经历司经历、知事、吏目、仓大使、副使各一人。所辖千户所,多少不等。由指挥使、指挥同知、指挥佥事中考选其有才能者任掌印、佥书,以管理本卫之事。其职掌分理屯田、验军、营操、巡捕、漕运、备御、出哨、入卫、戍守、军器等杂物,称为见任管事。未任事之指挥使、同知、佥事则称带俸差操。出征时,率其属听主帅调遣。清初于少数民族地区土司改设流官后置,为地方行政区划,多仍沿袭明朝于该地区所设之卫,长官为守备。


官署名,隋、唐、宋、元皆置。隋朝卫分左右,掌宫廷禁卫,督摄仗卫。其官有率、副率、长史、司马、录事、功、仓、兵、骑等曹参军,又有直閤将军、直寝、直斋、直后等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唐代的卫也分左右,掌官禁宿卫,凡五府及外府皆总制。其官,上将军各一人,从二品;大将军各一人,正三品;将军各二人,从三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四上·十六卫》。宋沿唐制,左右卫置上将军、大将军、将军、中郎将、郎将等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》。元代的卫置于中统三年,称武卫,至元元年改称侍卫,八年改为左右中三卫,皆掌宿卫扈从,兼屯田,国有大事,则调遣。见《元史·百官二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太官食监

    官名。三国魏置,位七品。或说属太官令。见《通典 ·职官一八》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七品,掌监膳食,属太官令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八》。

  • 参议院惩戒股审查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十一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九人。掌审查惩戒事项。

  • 朝日

    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。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,会见大臣,议论政事。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:“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、御史。”颜师古注:“五日一听朝,故云朝日。”后代沿称。

  • 书艺

    流外官名。宋置,属翰林御书院,十年出右班殿直。参见“翰林御书院”。

  • 司寇

    官名。三代始置。殷、周、春秋沿置。王室为卿爵,诸侯国或卿爵、或大夫爵,为国君重要辅佐大臣之一。春秋鲁、宋等国又设大司寇、少司寇,郑国有野司寇。战国时或称邦司寇。主刑狱诘盗,督造兵器。西汉衰帝元寿元年(

  • 斡官丞

    官名。秦置,属治粟内史,为斡官令副贰,主均输等事。汉因之,初属少府,中属主爵,后属大司农,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大司农,佐斡官长掌均输、管盐铁、主榷酤事。

  • 守阙都教练使

    见“使院牙职”。

  • 民政使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置。掌主民籍。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,下设佥事、科员及一、二等医官协助办事。宣统元年(1909),黑龙江省裁度支使,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

  • 王国大夫

    王国大夫即王大夫。掌奉王命至京都,奉璧贺正月,及使诸国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西汉始置,属王国郎中令,为王扈从,侍奉左右,或充使者。《汉书·淮南王传》有大夫但,同书《梁孝王传》有大夫茅兰,多以文

  • 威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设于顺帝元统元年(1333)十二日,又称彰德 (今河南安阳) 威武卫。军人来自文宗时由河南招募的阿速勇士五千人。设都指挥使、副使等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