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卫尉丞

卫尉丞

官名。秦汉魏晋南朝皆置一员,为卫尉副贰,协掌宫门禁卫。西汉秩千石,东汉秩比千石,魏、晋、宋七品,梁四班,陈八品。北魏增置少卿为卫尉之副,丞降为佐官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改从六品。北齐置卫尉寺,以卿、少卿为长贰,以丞管理本寺日常事务,从六品。隋、唐、五代因之,皆置二员,隋从六品,唐从六品上。掌判寺事,辨器械出纳之数。唐高宗、武则天时曾随本寺改名司卫丞,后各复旧。北宋员一人,初为寄禄官,用以表示品级、俸禄,无具体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始成为职事官,参领寺务,秩正八品。南宋高宗建炎三年(1129)罢。辽朝南面官有之。后不复置。北齐以来,亦称“卫尉寺丞”。


官名,为卫尉或卫尉卿之佐,助卫尉或卫尉卿掌宫门卫士及宫中巡察。详《卫尉》、《卫尉卿》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黄门北寺

    监狱名,汉置,属黄门署,因在宫省北面,故称北寺,掌监禁、审讯将相等大臣。北寺狱,又名若卢狱,也简称若卢。《后汉书·孝桓帝纪》:“十一月壬子,德阳殿西閤、黄门北寺火,延及广义、神虎门。”《后汉书·章帝八

  • 河渠署令丞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河渠署,有令及丞各一人,属都水监。唐沿置,令一人,正八品下;丞一人,正九品上;掌修补堤堰、渔钓、川泽鱼醢之事。所属有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、长上渔师、短番渔师、明资渔师诸职。

  • 西曹议令史

    官名。东汉末曹操丞相府置,西曹属吏。卢毓曾任此职。官名,汉末曹操丞相府置,掌谋议等,卢毓曾任此职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卢毓传》:“文帝为五官将,召毓署门下贼曹……由是为丞相法曹议令史,转西曹议令史。”

  • 半通

    秦汉官吏印章。秦汉官印一般为正方形。有秩、啬夫等低级官吏则用长方形印章,相当于正方形官印之半,故名半通。《后汉书·仲长统传》:“身无半通青纶之命,而窃三辰龙章之服”。即半印,因长方形印为正方形印之半,

  • 法部左侍郎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
  • 六院夷离堇

    官名。辽北面官。掌六院部族军民之政。会同元年(938)改称南院大王。

  • 仆人士

    官名。春秋战国置。仆人所属掌文书的小吏。《仪礼·大射》:“仆人士相上工。”郑玄注:“仆人正,仆人之长”,“士,其吏也。”贾公彦疏:“士其吏也者,以其在仆人之下,故知仆人之吏。吏则府史之类。”

  • 门功曹书佐

    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所属佐吏,主选用吏人。官名,掌选用,属司隶校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  • 侨工事务局

    官署名。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,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八月十四日对德、奥宣战,并着手召募和派遣大批华工赴欧,九月间成立侨工事务局,掌理侨工的召募和保护事项,设局长一人,委员六人,由国务总理在

  • 大理司

    官署名。明建国前所置司法机构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置,设卿为长官,秩正三品。洪武元年(1368)革。十四年后,改置大理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