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县主簿

县主簿

官名。汉、晋有之,例由令长自辟署。隋炀帝时,诸县始遍置。唐朝赤县置二人,其他县置一人。初以流外人充任,高宗时始定为品官,任上县者,正九品下。负责勾稽县署簿籍,纠正县内非违。北宋太祖开宝三年(970),令诸千户以上县置,四百户以上至千户县以县令知主簿事,四百户以下县以主簿兼知县事。任赤县者从八品上,任三京畿县者正九品上,任上、中县者正九品下,任中下、下县者从九品上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任赤县者从八品,任京畿赤县者正九品,其余为从九品。南宋沿置,县不置丞者,则兼丞之事。负责出纳官物,销注簿书。辽朝亦置,由政事省差注。金朝赤、次赤、诸县皆置,同为正九品,负责佐理县事。元朝亦置。明朝诸县大都置一人,正九品,与县丞分掌粮马、巡捕之事。


官名,汉始置,为县属吏,掌考核簿籍文书,纠正违法,掌印鉴。类似今天的办公室主任。《文献通考》:“古者官府皆有主簿一官,上至三公及御史府,下至九寺五监,以至郡县多置之,所职者簿书。”后汉、三国不置,晋沿置,南北朝不置,隋炀帝时诸县皆置,唐、宋等历代多沿置。见《通典·职官十五·总论县佐》、《历代职官表·知州知县等官》。参看“主簿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秋扈氏

   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谓是九农正之一。蔡邕《独断》说:“秋扈氏农正,趣民收敛。”为附会之说。参见“少皞”。

  • 官计使

    官名。西夏置,见“官计司”。

  • 人

    官名。周置,也写作饎人,掌炊事。《周礼·地官·人》:“人,掌凡祭祀共(供)盛,共王及后之六食;凡宾客共其簠簋之食。”

  • 翊一府左郎将

    官名。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翊卫一府次官之一,置一员,正五品上,与右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。

  • 法院

    官署名。民国时,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。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,清朝末年,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,设初级、地方、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,采用四级三审制。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,分初级、地方、高等

  • 尚工

    官名。隋文帝内官六尚之一,置三员,视从九品,掌内宫营造百役,领司制三员、典会三员。炀帝置为尚工局长官,置二员,从五品,领司制二员、司宝二员、司彩二员、司织二员。参见“尚工局”。宫中女官名。隋炀帝时置,

  • 捕盗案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刑部置,掌治安之事。由刑部郎官领之。

  • 副总管

    官名。北周各地设总管府管理军政,其江陵总管府因有保护及监视梁国之责,特置此职辅佐总管。宋、辽、金、元、清皆置为总管副贰。参见“总管”。总管的副职。北周以总管为地方高级军政长官,一般不设副职,惟置于江陵

  • 翊前将军

    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置,武帝天监七年(508)是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与“四平将军”同班。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班。陈沿置,拟三品,比秩中二千石。武官名。梁始置,秩第二十班,

  • 驿盐道

    官名。清朝道员之一。兼管驿传与盐法。顺治三年(1646)始置江南驿盐道。湖北、江西、陕西、亦曾设之,后皆改置盐法道。四川改置盐茶道。官名。清置,康熙四十九年,改两淮、两浙都转盐运使为驿盐道;雍正四年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