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政府地政科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土地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土地测量登记、土地征收、垦荒、业主佃户争议处理、土地使用重行划分。
县政府内部分科之一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裁土地局后置,以科长为主官。掌理土地测量登记、土地征收、垦荒、业主佃户争议处理、土地使用重行划分。
官名。南朝梁太仓令所属有荚库丞,掌管荚库事务。陈沿置。
官名。北齐置,属太府寺甄官署。
即“刑部左厅”。
参见“骑兵参军”。
“汤邑”是“汤沐邑” 的省称。宋文莹《湘山野录》:“朕之诸妹,皆厚赐汤邑,筑外馆,以尚天姻,酬先帝之爱也。”参看“汤沐邑”条。
学校名。明洪武八年(1375)置,十五年改称中都国子监。详见“中都国子监”。
州市令的属员。唐制上、中、下州均置市帅,位在市佐、市史之下,无品,属于外职掌,佐市令分行检察。
邮务人员职名。见“邮政总局”。
官署名。宋太祖开宝九年(976)置,掌制造弓弩、甲胄、器械、旗、剑、御镫等物。以诸司使、副使及内侍为监官,员二人,领兵匠千余人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十五人,每镇十五人,每协二人,每标二人,每营六人(炮队五人),正七品,协军校充,奏补。掌文牍缮录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、协